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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之龙轶事简介 与李之龙相关的事件

  中山舰事件

  1926年3月18日,国民军最精锐的中山舰,在没有接到命令的情况下,忽然驶入黄埔,中山舰除去炮衣摆出战斗阵势,停靠在黄埔军校旁。事后黄埔军校校长、广州卫戍司令部司令蒋介石竟一反常态,派兵逮捕了中山舰舰长、共产党员李之龙,软禁了国民党党政军一把手汪精卫,包围了苏联军事顾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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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李之龙任海军代理局长兼中山舰舰长后,最为不快的是一心想当海军局长的海军学校校长欧阳格。1926年3月18日,他以黄埔军校驻省办事处的名义,向海军局转达蒋介石的命令,要求海军局迅速派两艘军舰开往黄埔,听候差遣。李之龙签发调令,让宝璧、中山二舰舰长执行。19日,两艘奉命停泊在黄埔军校大门前,开火待命。下午,因苏联顾问团要检阅舰队,李之龙打电话给蒋介石询问中山舰可否返回广州,蒋介石这才得知中山舰停泊在黄埔。“昨天晚上军校驻省办事处欧阳格主任要的舰,说是奉校长面谕。”听到这里,蒋介石说:“我没有要你开去,你要开回来就开回来好了。”李之龙有些不明白,但既是校长亲口答应,于是吩咐作战科长邹毅给中山舰代理舰长章臣桐发电报,命令中山舰即刻返回省城。下午约6点30分,中山舰回到广州。事后蒋介石认为“中山舰事件”是一个阴谋,于是李之龙的命运多舛了。

  关于中山舰这次不寻常的调动,海军局两名值日官留下了这样的历史记录:十九日上午七时,中流砥柱来电:中山兵舰于是日七时出口。七时三十分,中流砥柱来电:宝璧兵舰于是日六时出口。下午六时,中流砥柱来电:中山兵舰入口。六时二十五分,江防司令报告:中山兵舰入口。

  1926年3月19日深夜,准确地说应该是20日的凌晨,李之龙和新婚妻子潘慧勤在广州城文德楼(在今文德东路)突然被逮捕。与此同时(20日),陈公博乘车到汪精卫住宅商讨对策。后来,到汪宅的还有谭延闿、朱培德、宋子文和李济深。汪精卫因患病在家,谭延闿将一封蒋介石的亲笔信递上,信大抵是说共产党意图谋乱,情况万分危险,他不得不负起责任来紧急处置,请求主席原谅。3月21日(一说22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在汪宅举行,商讨事件善后问题。蒋介石、朱培德、李济深、吴铁城、谭延闿、伍朝枢等出席。汪精卫仍然满脸病容,蒋介石则是沉默寡言,这次会议最后决定查办李之龙等不轨军令,限制共产党活动,敦请苏联召回与蒋介石意见相左的军事顾问季山嘉,并讨论如何停止省港大罢工,会上还决定要汪精卫暂时休息。会后,汪精卫以肝病复发为由,隐居在逢源大街63号(今宝源路205号)陈耀祖宅,再不见客。5月15日,国民党第二届中央全会召开,蒋介石在国民党的领导地位得到了确立。这便是轰动一时的“中山舰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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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中山舰事件”,蒋介石曾说过:“若要3月20日这事情完全明白的时候,要等到我死了,拿我的日记和给各位同志的答复质问的信,才可以公开出来。”王柏龄也说:“当中详细,惟鄙人与蒋先生知之,我固不敢披露,而蒋先生对学生训话亦谓如果要知道此事变真相,等我死后,看我的日记。”

  “中山舰事件”发生后引来各方的震惊:时任国民党中央委员、宣传部长毛泽东知道后,主张对蒋要强硬一些。毛的意见却遭到以季山嘉为首的苏联军事代表团的反对,双方争论之下毫无结果,中共两广区委书记陈延年最后决定请示党中央。在上海的中共中央总书记陈独秀马上召开会议,经过讨论,结论是:无论事件起因是什么,都应采取让步妥协的态度来稳定广州的局势。会议还决定由张国焘代表中央到广州处理事件。

  4月6日,张国焘来到广州,在中共广东区委紧急会议上传达中央关于处理“中山舰事件”的指示。4月8日,他在周恩来的陪同下,拜见蒋介石,向蒋表示不要相信谣言,中共会支持他。

  同一天,蒋介石摆出姿态,将欧阳格、陈肇英等人免职,扣押虎门,4月14日,李之龙获释。

  1938年,中山舰在抗日战争中的武汉保卫战中,被日机击伤,沉没于金口长江段,1997年才打捞出来,现武汉江夏区建有“中山舰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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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杨天石的研究,“中山舰事件”并非由蒋介石一手策划,它的发生有其偶然性的一面。蒋介石当时并没有直接给海军局或李之龙下达过调舰命令,所谓蒋介石下令而又反诬李之龙“矫令”之说不能成立。蒋介石日记表明,他当时听到中山舰调动的消息,第一反应是怀疑共产党和汪精卫要“干掉他”或者“赶他”。鉴于当时国民党内汪蒋的权力斗争,蒋介石后来对于这一事件的处理很有可能是主要对付汪精卫的,当然作为后果,同时也打击了共产党,而李之龙也成为这场误会的“受害人”。

  脱党疑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1年,李之龙遗孀潘慧勤、儿子李光慈向武汉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要求追认李之龙为烈士。

  在此之前,1949年上海解放后,李之龙两个弟弟李之骥、李之鸥撰写了《李之龙简略》呈报中央和毛泽东主席,1950年又受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胡华之约撰写了《李之龙烈士传略》。

  1951年12月27日,中南行政委员会民政局指示武汉市民政局“李之龙是否为了革命而死,抑为叛徒,尚有待继续了解。”同时,中南民政局向周恩来总理、董必武副总理、武汉市市长吴德峰等人发函,请求提供相关证明和意见。

  1952年9月4日,中南民政局正式复函武汉市民政局,内称:关于李之龙是否可称烈士一案,前经周总理、董副总理函电证明,及吴德峰同志口头证明:李之龙于被捕后曾登报申明悔过脱离我党,出狱后复参加反动集团,在广州枪毙,为其内部矛盾所致。故不能予以烈士称号,其家属亦不能予以烈属待遇。特此批复。

  周恩来、董必武所提供的证明,最后决定了李之龙是否是革命烈士,抑或是革命的叛徒的结论。周恩来是李之龙在黄埔军校的直接领导,董必武是李之龙加入共产党的介绍人,后又在武汉中学共事,加上两位建国后在中共的地位,他们的意见当然是最权威的了。

  之所以否定李之龙的烈士资格,其原因主要集中在三点:

  第一,李之龙被捕与中共无关;“中山舰”事件事发当天,李之龙在广州寓所被捕,尽管其身份是共产党员,但他当时却受到了留党察看的处分。陈独秀在1926年6月4日致蒋介石的信中提到:“当李之龙因中山舰案被捕消息传到此间时我们因为李最近曾受留党察看的处分,以为他已加入反动派了,后来见报载中山舰案乃是李之龙受命于共产党的倒蒋阴谋,我们更觉得离奇,最后接周恩来来信,才知道李之龙是上了反动派的圈套,凭空受这反革命的栽诬,这是我们不能够再守沉默的了!”蒋介石一直认为,“中山舰事件”是汪精卫和苏联军事顾问团团长季山嘉计划劫持他到中山舰,然后北上送到苏联去软禁的一个阴谋。蒋介石在1926年6月28日总理纪念周上的训话中,也公开表示过3月20日的事件,完全与共产党团体是没有关系的!由此可见,当时的中共中央,当然包括周恩来同志,认为李之龙是“上了反动派的圈套,凭空受这反革命的栽诬”,他的被捕自然也与革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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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李之龙被捕后的脱党情节;周恩来、董必武在提供中南民政局函调证明时,确认李之龙在被捕后有脱党叛变情节,其主要依据是1926年5月18日《广州民国日报》曾刊有《李之龙启事》,其文曰:兹为避开纠纷,使利工作起见,特郑重声明退出中国共产党及一切有关系的社会团体,以单纯的中国国民党党员资格,受吾师蒋介石先生指导,以谋三民主义之实现。耿耿此心,尤盼共产党同志予以原谅。蒋介石于1926年5月国民党二届二中全会上提出“党务整理案”及要求国民党内的共产党人退出共产党后,据周恩来回忆,在蒋任军长的第一军中,退出国民党和第一师的有250多人,其中有蒋介石最得意的学生蒋先云,只有39人退出共产党。李之龙在这个特定的环境下作出了退出共产党的决定,实际上也为其死后未能被追为烈士埋下了最沉重的伏笔。

  第三,李之龙被杀并非参加共产党组织的活动;至于周恩来、董必武在提供中南民政局函调证明时所提“出狱后复参加反动集团,在广州枪毙,为其内部矛盾所致”,是因为李之龙在宁汉合流后组织海军兵运,并不是共产党所组织的革命活动,因而其被杀纯为其内部矛盾所致,与“革命”无关。

  1952年中南民政局否定了李之龙作为革命烈士的结论后,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共党史界及李之龙家属对于李之龙的“变节”、“脱党”问题多次进行了重新调查和论证,这其中有代表性的有吴玉章、聂荣臻和当年黄埔第一期学员李奇中、原广东区委组织部秘书饶卫华、早期广东工人运动领导人谭天度等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说明“李之龙没有叛变行为”,而事实存在的《李之龙启事》却是一道不能逾越的历史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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